Th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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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2
粉领的女人——最后的纯真,制服的诱惑[ELLE]
女人,穿着衣服比脱个精光更具吸引。服装的基本功能,就是用一套无声密码将自己的本来面目包裹起来。其他人如何看待,如何解开,自是他们的事。因而或纯真、或淫娃,便成了观者的内心投影。
领子是纯洁的,身体是淫荡的
对Miuccia Prada而言,如何用服装表现知识分子眼中的性感,简直驾轻就熟;但若用语言表述,这事也混混沌沌,说不清道不明。在今年2月份,Miuccia Prada将Prada 2010春季秀带到北京时,采访者林剑就与她讨论了这个问题,她答道:“真正的性感远比表面上的来得复杂。着装总是有其意义的,有时是关于个人的社会形象,有时是表达个人对当下的想法……我不知道有谁喜欢1天24小时扮性感,绝对没有吧,哈哈。归根结底,其实和人脑子里的东西有关。”
正如她所说的“性感之复杂”,在其二线品牌Miu Miu就得以体现,上一季还热热闹闹地与欲仙欲死的好莱坞名流文化搞在一起,到了最新的2011秋冬季,Miuccia Prada突然将年代往前一拨,定格在了上世纪40年代,二战时期的巴黎。在她眼里,这个特殊时期的女性衣着同样呈现出一种纠结的矛盾——强壮的宽肩设计与裸露在外的白花花小腿并行,诱惑至极的深V与象征着纯真的白色衣领共存——Miuccia Prada相当巧妙地提炼出“白色衣领”这个符号概念,概括了古往今来女性的纯洁特质,同时与其背道而驰的性感符号相脔合。
自从17世纪初,莎士比亚穿着现代领子的始祖——由薄亚麻制成的一件纯白色有领衫,成为当时最有名的一个Fashion Icon以来(值得一提的是,他当时的形象几乎与现如今的教会神父如出一辙),纯白色的衣领几乎指向了人们脑海中所有的美好事物,诸如无瑕的少女、善良的护士、纯洁的天使以及慈悲的修女等等。当然,组成这一符号的重要元素,还包括最早启用于1928年的“白领”(white-collar worker)一词,它泛指拥有高等教育背景,基本在办公室里工作的人士,因为工作条件优越,他们可以穿戴整齐,一天工作下来衣领依旧保持洁白,因此与穿着蓝色绉布工作衫进行体力劳动工作的“蓝领”阶层形成鲜明对比。人民进而用衣领的具体颜色来指向工作和所处阶层。这段历史,更加强了“白色领子”的正面意义。
粉领,其实是女权主义
然而,“白色领子”的正面意义越强,相对的,碰撞出来的火花也就越大,Marc Jacobs深谙此理。与Miuccia Prada二次创新的蝴蝶领(Butterfly collar)不同,他在Louis Vuitton 2011秋冬季上采用的是彼得潘领(Peter Pan collar)——顾名思义,它来源于童话故事“彼得潘”,其形状为扁平圆领,紧贴颈部画出个圆弧。但在这般可爱的领口之下,却是放荡到只能作为情趣内衣的半透明罩纱,这情形就宛如用一方菜罩将两粒水灵灵的红樱桃罩住,隔绝了蚊蝇之扰。
无独有偶,在同一季DKNY的秀场上,彼得潘领也同样大放光彩,在领口之下亦同样用了半透明薄纱面料,但比起来更保守——或准确地说,不是“保守”,而是“彼得潘的共鸣”。就像童话中所描绘的那样,这是一个关于永远不会长大的故事。虽然“彼得潘”是男孩子的名字,但“彼得潘领”却总在婴孩及女人的衣服上,这点自从彼得潘领在二十世纪中期出现后就未改过。随后,彼得潘领还被吸纳进女生校服,进而它迅速蔓延到流行文化。如今翻阅“萝莉”一词的解释,你可以读到如下描述“这种穿衣风格的典型是……常配上彼得潘或水手服的衣领”。两两相乘,具有将中年男子“萌死”的必杀效果。
如果说“彼得潘领”的功用,是能够迅速唤起所有年龄段女人的天真。那么,在Marc Jacobs的安排下,与那些世故得风尘味十足的衣衫,以假领子形式硬凑在一起的彼得潘领,就是在尘世中打滚的女人保留的那点自留地,心底依旧怀揣对永恒青春这一童话的追求。这恰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群体的写照——“粉领”(Pink Collar)——区别于“白领”、“蓝领”,它专指受雇于一份传统工作的在职女性。其职业往往面向个人服务业。包括了空姐、美容师、护士、教师、女仆以及在服务业内更低级别的职位等。
虽“粉领”从来不为社会所重,但却撑起了西方国家经济的崛起。自一战起,大批大批的女性就投身于后勤工作,到了二战,妇女甚至还加入了军事领域。而直到60年代反歧视法的颁布,才终于使职业女性得以登堂入室。男人由此接受了这一事实——女性同时肩负养家糊口和贤内助的角色,似乎也不错;另一方面,随着大量女性从事服务行业,男人对这些穿着制服的女人从一开始的新奇,逐渐发展到暗生情愫,再到如今的“制服情结”。
很显然,Miuccia Prada为Miu Miu定义的二战时期巴黎女性更贴近“粉领”的真实面貌,她选用了制服中更常用的尖锐的蝴蝶领,寓意是她是面向外界的,同时还具备攻击性,无声地告诉别人,这是朵带刺的玫瑰,不好惹;而Marc Jacobs在Louis Vuitton系列中所采用更圆滑的彼得潘领,则很带感情色彩地点出了:这位女主人公尽管堕落凡尘中,但依旧保有那份最后的纯真。而耐人寻味的是,在女人眼里的纯真,落在男人脑中,却无一例外地幻化为了诱惑……这或是女人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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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2
Look of the Day

衬衫:H&M、裤子:RUGBY BY RALPH LAUREN、皮带、RALPH LAUREN、书:《TAKE IVY》、墨镜:BOSS BY HUGO 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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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7
画皮-[精品购物指南] - [搞一稿]
身体与服装,在近几年的时装界越来越被分割开来。英国服装、社会学者乔安妮曾剖析过:“身体具有潜在的破坏性,衣着习俗试图将肉体转化成某种被认可的东西并具有某种文化意味。冒犯了这样的文化密码的身体很容易犯众怒。”如今的“身体”或许要犯“大怒”了,服装依旧是服装,但身体却被孤立成孤岛,设计师们成为了虚拟城市的主人,用一张上帝之手在模特身上不断冒犯“服装”。
早在2010年春夏季时,Chanel就以一纸纹身贴纸点燃普罗大众对身体塑造的热情,当那些状若清纯、正处花季雨季的Chanel女模于顾盼回首间,于步履行进中不经意地展露出脚踝处、颈间、胸口的黑色优雅纹身,瞬时,打破了身上时装给人的典雅印象,从一个“好姑娘”成了一个“坏女孩”。而这恰恰迎合了Karl Lagerfeld想要表现的令人适于接受的“坏”。
无独有偶,同年Rodarte的秀上,模特同样披上了纹身,但与前者不同的是,Rodarte披上的是少数民族的纹身——一种形同于毛利人以点、线钩绘出的复杂图案,和非洲人以粗犷的线条和图腾结合起来的形式。这种原始的纹身方式散见于各个民族之中。早在原始人类时期,古人就用白泥或染料在身体和脸上画出纹络,最初是为吓唬敌人,逐渐演化成了美的象征,以及部落图腾的反映,苏丹南部的罗图佳族最早就以青龙、白虎、雄狮、兀鹰等动物图案作为部落图腾纹在脸上、手臂和身体。而这种纹身普遍都带有“赐福”和“成人礼”的意味,在一些东南亚、非洲传统的土著文化中,至今仍将纹身作为承接青春期和成年之间的一种仪式。
日本作家谷崎润一郎的经典小说《刺青》讲的就是一个东洋版的“成人礼纹身”的故事,一个名叫清吉的纹身师傅替一个十六、七岁的艺妓纹身。纹身本身事小,其联动效应体大。殊知,清吉不过一纹身师耳,但一见到年幼的艺妓就以居高临下的态度“专横地说,‘只有我有权利使你变成一个绝代佳人。’”。在清吉灌注全身心血整整耗费一天一夜时间在那个艺妓背部纹了一只八足魔鬼蜘蛛后,整个过程就如同成人礼般,促使这名艺妓从单纯的女孩迈向了所向披靡的女王——“她答道:‘我的心现在什么也不怕了,而你……你将是我的第一个牺牲品。’”
当然,谷崎润一郎的“刺青”是魔化了许多。但纹身所带来的作用却确凿无疑。在日本黑社会文化中,纹身是一个象征家庭情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派中,大佬等同于衣食父母,除了包小弟们的吃喝玩乐,受欺辱还会替出头外,连小弟初次纹身的钱也往往仗义地由大佬埋单。小弟亦会知恩图报,纹上一个象征自家帮派的图案以示效忠,一来二去间,帮派组织的内部联系更为紧密,从经济角度讲,是典型的“钱花在刀口上”。
此外,对帮派大佬来说,纹身也占重要地位。黑社会历史之中,所有初上位的大佬都会寻名师为其纹身,碰到有些高傲的,大佬亲身跪求在门外一夜者也有之。若是不幸寻不到名家肯为他纹身,那就代表这个大佬“没本事”,对好名的大佬来说,宁可选择跪一夜也不足为奇。
Kazuo Oguri,以Horihide之花名闻名,他被视为是继水手杰瑞(Sailor Jerry)、Ed Hardy之后世界上最高级别的日本纹身大师。“日本纹身多基于歌川国芳的浮世绘风格基础上,有许多含义。例如在身体上呈现四季的变换,但现在的菜鸟纹身师不懂,譬如会将樱花和蛇纹在一起,殊不知,樱花盛开在三月,而蛇仍在地下冬眠,这种纹身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日本自有独成一派之处,其传统纹身技术被称为Tebori,只用一排针刺入皮肤,绘出任何厚薄不一的线条,比起现如今流行的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的方式,Tebori是自由度最高但也最难掌握的技巧。
纹身除了“成人礼”和“家族部落”的含义之外,另一大则是“刑罚”之意。早在数千年前的尧舜时就以“墨刑”惩罚,它是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墨。在《水浒传》林冲因得罪高太尉,“打了一顿,判了刑,脸上刺了刺青,成了罪犯,被发配到沧州”。相比起书中同样纹身的三个角色——花和尚鲁智深、九纹龙史进与浪子燕青。林冲的“刺青”显然是下人一等的屈辱。
同样在古罗马时期,纹身者则是奴隶的标志,身上的纹身标记象征着他是谁家的奴隶;而在古埃及,纹身者则是高度危险的角色,如刺客、首领或谋士。
有趣的是,在英国历史中,纹身本是上流社会的代名词,19世纪晚期时在皇室中风行并广为流传,例如基督教团体“Knights of St. John of Malta”就留有鲜明的刺青以示效忠。在后来就慢慢串了味儿,美国罪犯获释时要纹身,英国逃兵要纹身,后来西伯利亚监狱和纳粹营中的人也被纹了身。纹身在此后带上了负面意义,并由那些人赋予了一套完善的编码系统。你可以从他的纹身对他的身份信息一目了然。例如眼睛下有泪滴纹身,则象征着纹身者杀了人或者挚友被杀;黑桃A则象征着“Asia”;纹有蛇的家伙往往是有特别的象征意义或在帮派中有较高身份;蜘蛛网图案流行于俄罗斯帮派成员之中,代表他们杀过人,也有被关押过的意思。
光阴荏苒,本是罪恶象征的纹身却在今时今日被视为了时髦。一副英伦Punk少年气质的美国模特Cole Mohr就因身上满是密密麻麻、雕刻精美的纹身而在时尚界炙手可热了起来。Marc Jacobs在2011春夏季男装秀上就力推了纹身,纽约知名纹身师Scott Campbell为其设计了一系列带有“LV”logo的图案,不仅纹在了男模的颈部,更被印到了包上。巧的是,Prada也在此时凑热闹发布了一个名为“Tattoo”的包袋系列。
同样在2011春夏季的纽约时装周上,充斥酒精和药丸味的新锐设计师Richie Rich则给我们带来了地下酒吧里异装癖、同性恋、性工作者等社会边缘化的形象,而模特身上的纹身更显得必不可少,起绿叶衬红花的帮衬效果。
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说过一句名言:“身体是被文化塑造的。”如同经历不同文化的洗礼就有不同的思想一样,身体上的纹身图案同样是文化塑造的重要证据,只不过纹身者更将自身信息大胆地公之于众,应了那句俏皮话“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聊斋》里,蒲松龄讲了个“画皮”的故事,那厉鬼喜食人,但那一层人皮却留将下来,待自己换上,就成了这个“人”。即所谓“替身”,或曰“夺舍”。引申开来,伊莉莎白·威尔逊亦曾描述一个人在服装博物馆观看服装展览时所感到的不适,他所遭遇的怪异感来自“灰扑扑的宁静”和服装无言的垂挂——“衣服在我们生机勃勃、多愁善感的自我中占据着如此重要的地位,今天它们虽然以如此僵硬的姿态陈列在文化的陵墓中,却仍然半明半暗地喻示着某些事物,比如身体可恶的枯萎,生命令人恐惧的消逝。”毫无疑问,这些叙述都将结尾导向了一个有些令人扫兴的结论,衣装、身体和自我——原来前两者,画来画去都不过一张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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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7
潮流见光死 [elle] - [搞一稿]
不知从何时开始,大家都开始习惯守候在电脑前等待出炉的精美秀图。在本次刚刚落幕的2011春夏季成衣秀上,这个“出炉”的速度更是直逼麦当劳的出餐速度——一场秀结束20分钟就被上传到网上,几个小时以后就有完整视频观看,更不用提那些当场用Twitter进行直播的“人肉电报”。
回到历史的开端,从最早期巴黎的时装沙龙,到1903年纽约Ehrlich Brothers店里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时装秀,传统的时装秀都是为限定于小部分人群提供的一种特殊经历,因而如同传统意义上的“潮流”一样具有无可比拟的排他性。
但如今一切都变了。当“Fast Fashion”这个词诉诸于各大报端时,这一变化早已悄然成型——“潮流”不再具有我有你无的指向性,而是直指贬义的“见光死”。
当秀图一经发布,Zara和H&M之类的Fast Fashion品牌就立马进行大量复制。最重要的是他们大大缩短了潮流的时间,时装秀本来展示是下一季的时尚,但这些Fast Fashion品牌却用仅仅不到两周的时间就能上柜。而当下一季那些被复制的“正品”出现时,它们或许就已经落伍了。
Tom Ford决心改变这一窘境,他说:“我的时装并不需要及时性。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人们可以在一个小时内甚至同步看到下一季的新装。下星期,它们可能就出现在了明星身上。它们被过度曝光,以致真正上架后,消费者已然厌倦了。常有消费者因某明星已经穿过某些单品,而拒绝购买。而善于模仿的高街品牌,也让几个月内街头充斥着类似的造型。我想让一切都放慢脚步。”
今年9月份,他在纽约麦迪逊大街的新店里上演了一出自离开Gucci后的首场复出秀,在这个人人都翘首以盼秀场直播的年代,他却明确告知所有拿到邀请函的朋友——“禁止拍照”——除了Terry Richardson,他是唯一被许可的秀场摄影师,而所有秀图都将被保密至明年1月才统一对外公布。Tom Ford的“保密秀”明摆着是反其道而行之,当绝大部分品牌都选择与消费者亲密地站在一起的时候,他却选择了“敬而远之”,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保鲜”的法子呢?
不过这事儿还远未结束,虽Tom Ford早已三令五申严禁拍照,却偏有人取巧。《Elle》全球创意总监Joe Zee一边看秀,一边在自己的Twitter上爆料“丝绸长袍,黑白色燕尾服,豹纹套装,在长袍下若隐若现的束身胸衣组成了Tom Ford式的华丽”——这还算手下留情。《纽约时报》的Cathy Horyn则堂而皇之地放出了数张用手机偷拍当晚在场明星的照片。但最绝的还属《国际先驱报》的首席时尚评论Suzy Menkes,她事先带了一支画笔一打白纸,当场哗哗哗素描出来,一回头就传到了网上,任谁也无法指摘。
但这些情况却使人对这场秀的兴趣愈加浓烈。这背后的现象显然意味着,保密和暴露之间有着一个尺度的拿捏。就如同女人身上的衣服,捂得越严实,越能激发对方的求知欲;一下脱个精光,却反而见光死。

在出稿的时候,Tom Ford这个被重重保密的系列正一点一点解开严丝合缝的衣扣,由Steven Meisel掌镜的这个系列出现在了12月Vogue,究竟是露出诱人胴体,还是见光死,只待看后,你的生理反应自会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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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1
那一条性感的缝 [elle] - [搞一稿]
下半身的开叉
“一代妖姬”之称的白光曾在《假正经》里唱道:“假正经,假正经。你的眼睛早已经,溜过来又溜过去,在偷偷的看个不停。”唱这歌时,时值40年代的上海滩,正是旗袍风潮处于风头浪尖的时候。这一句歌词,便是一语道破了当时那些油头粉面的男人和穿着剪裁大胆旗袍的女人,想扮谦谦君子的男人面对着旗袍两侧开叉下故意若隐若现的一双美腿,想看又不敢看,憋得满脸通红的尴尬。
从男性角度来说,遮遮掩掩的春光,往往比坦荡荡的裸体性感得多。就好像大部分电影的情爱环节,总是挣扎得最卖力,口中一声声“不要不要”叫得最大声的女主角,反而才最能勾起欲火。
本季时装设计师们创造的女性形象便有了这股狡黠的性感,而那一条让男人“偷偷的看个不停”的隐秘缝隙,则当之无愧地成了最活色生香的诱人利器。
身为女人的Donatella Versace深知摇曳裙摆的重要性,于是就在这方寸布缕之间做起了道场。明明原本是圆筒形的过膝裙桶,被她爽快的一刀下去,顿时露出大半个白花花的大腿,更绝的是,她还犹显不够,将原本藏在背后的拉链光明正大的移到了正面开叉处,这不是赤裸裸地诱惑男人将它一拉到底吗?另一个亮点,是刻意剪出的不齐裙摆,就好像是运用了剪纸技巧一样,先将裙摆以一定角度反复翻折几遍,随意剪下一刀,再铺展开来,就成了随步伐节奏律动的曼妙波浪——当然,在最后Donatella Versace也没有忘了沿着左侧大腿根补上开叉的一刀。
Dsquared²的Dan Caten和Dean Caten这次将Helmut Newton相机下的性感释放到极致,他们用巧妙的斜式剪裁,乍泄了女性大腿根部的风光。最有特色的,则是模特Carman Kass于开场和谢幕穿的两条长裙,分别开叉至露出了猩红色底裤和大腿根部,露出的紧实笔直的长腿,充满了罗马雕塑般的美感。
而Hussein Chalayan最有趣,除了在裙摆上神来一刀的开叉外,更重演了上海滩旗袍几十年间趋势——“长了改短,短了加长”,但主人公却被Chalayan替换为了貌似有些落伍的男士双排扣外套。这些外套本身就宽松肥大,与其是穿,不如说是披在了女模们的身上,或而长及地面,连鞋子都看不到;或而短至大腿,叫人遐想连篇。更绝妙的是,那条必不可少的缝隙顺理成章地由双排扣外套自然生成的错位来演绎,除了与生俱来的天生优势以外,更有“异装癖”的性感诱惑。巧的是,本季Lanvin也心有灵犀地选择了风衣外套来泄露一丝春光。不过它与Hussein Chalayan的区别在于,Alber Elbaz还是有一定选择地在裙摆下端开了几刀,更强调了若隐若现的春光。因此,若是将本季的Lanvin比作神秘性感的黑曜石,能够吸引人看个不停的话,那么Hussein Chalayan的设计则可称之为浑然天成的璞玉,不一定是最性感,却必定是最有灵气,能叫人将这缕乍泄春光回味再三的。
上半身的开叉
旗袍或能算作将叉开得最美妙的一种服装,一条曼妙的细缝紧随着白皙紧实的玉腿飞流直下,摇曳身姿间,缝隙如浪花般波涛汹涌,时不时地露出被遮掩的地方,端得是撩人无比。但事实上最开始的旗袍并无开叉,一生酷爱旗袍的张爱玲回忆道:“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到得1933年,在上海滩被誉为“活貂蝉”的电影女星顾兰君首开先河,在旗袍左襟处开叉,一刀下去还未觉过瘾,于是又一刀,连袖口也开了半尺长的大叉,露出一双葱白细手,似乎是叫当时被封禁已久的人们彻底看个够。
嗣后,开叉的习惯便一直保留了下来,但许多人执着于往下做功夫,例如在旗袍的裙摆处加上一圈滚边等,而上半身的开叉则成了可有可无的装饰。不单是最能演绎开叉美的旗袍,所有女性服装,只要一涉及上半身,不是沙文主义的禁欲,便是直接赤裸裸的裸露。缝隙的美,已被打入冷宫太久。但在这一季,部分设计师们开始不约而同地拾回了它。
Alexander Wang做得最彻底,一上来便先将原本规规矩矩的黑色女式西装外套从当中一剖为二,若不是内衬了一件,想必很容易就从这条长长窄窄的缝隙中跳出些什么。紧随其后的一件驼色风衣变本加厉,完全放弃了风衣本来的廓形,也懒得缝上纽扣,就像被剖开的四瓣西瓜皮一样被披在了模特身上,步履行进间,被隐蔽在内的风景不断从那四条缝隙中溢出。最后,他还嫌玩得不过瘾,在风衣两侧各从下摆一刀剪至腋下,披罩在身上,两条本该藏在里边的手臂就像旗袍下的大腿,若隐若现。
Givenchy也将“披”字诀学得似模似样,一件质地硬朗的极简黑色西装外套披在肩头,两条白皙的手臂藏在阴影之中,既引人遐想,亦像个高处不胜寒的江湖侠客一般,拒人千里之外。而英国设计师Christopher Kane则更进一步,学了顾兰君当年那一招,从袖口开了个大叉,一直蔓延至腋下,这无疑会叫人津津有味地产生许多丰富联想,而他本人也坦白其出发点:“这源自于对不正经少女的幻想。”
掀开那条缝
性感根植于我们自身的身体,但赤身裸体并不一定能让人感到性感,反而是无趣的。服装则为身体增添了神秘色彩,学者斯蒂尔说:“衣服通过对身体的遮掩激发了我们对性的好奇感,使我们产生要将它们从身上脱掉的欲望”。
不过,遮掩与暴露之间的尺度都是个困难重重的问题,这之间必然有个十分微妙的规则。举个例子,在中世纪时,欧洲人民最喜爱的娱乐是舞蹈,而其吸引人之处在于,尽可能高地把女士抱起来旋转,直到精疲力尽。也就是说,要赢得舞技高潮的美名,就要跳得让女士的裙子飞得比头顶还高。当然,其基本目的就是,在观众面前尽可能不体面地暴露跳舞的妇女,而女性亦同样欣然向旁观者反复显露自己隐蔽的妩媚。这种微妙的暴露形式是一个如今看来颇为粗浅的规则,在特殊的时间、背景之下,平时不体面的事通过这样一套规则的过滤就成了人们心领神会的乐趣所在。
如果说跳舞时不经意的暴露是原始的,那服装缝隙的出现,则可算作现代的、奥妙的性感规则——当然,它也有一脉相承的地方——同样是“反复显露自己隐蔽的妩媚”,但时隐时现的缝隙更容易勾起人们心底偷窥的欲望,毫无疑问,这种四两拨千斤的手段才最高超。
学者乔安妮在《时髦的身体》一书中写道,想象是性感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衣服遮掩的身体能刺激幻想增添性欲。“窥”的奥妙在于,只看见一个点,一个局部,一条缝隙,就可以凭想象力享受以偏概全,以管窥天的乐趣。而它本来就是个性感的字,曾有字谜,谜面是“新娘脱裤”;谜底附注“穴,夫见也。”再一推敲,“穴”字宝盖头下的“八”不正像是开叉处的缝隙吗?在性感的规则里,主动是绝不可取的,对旁观者来说,想象胜过真实,局部胜过全景,隐蔽胜过公开。你只消给他们尝一点点甜头,重点是引人来掀开那一条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