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ndy 纨绔公子

     

    Dandy是个带有怀旧色彩的词汇,它专指那些对衣着外表极其考究的纨绔儿。从历史上看,18至19世纪的英国和法国无疑是Dandy文化的暖床。在这一期间,两地相继浮现了多个闻名至今的Dandy,其中,包括了拥有俊美外表的英国诗人Byron、留着两撇八字胡的法国著名小说家Barbey d'Aurevilly、花花公子典范的法国作家Charles Baudelaire、法国那不勒斯国王,被誉为拥有最完美外表的Joachim Murat。但相比其他拥有显赫身份的Dandy来说,18世纪时,有个叫Brummell的纨绔子弟却最能体现Dandy之精髓。原拥有良好家境的他,一夕间穷困潦倒,但依旧保持他对衣着一丝不苟的习惯。据说,他每天早晨要花数小时完成他的修饰,其中还包括洗个牛奶浴,给破皮鞋上鞋油等。

    今天我们能看到的Dandy风格多受英国作家Oscar Wilde影响,除了基本的一身考究订制西服外,Dandy的特色彰显在他不遗余力地妆点身上每一处细节,譬如为打出一个漂亮领结,而耗费数小时。

    Dandy对外表的考究完美得近乎变态,Thomas Carlule曾如是解析:"他的商业、办公室和他的存在是为了构成他的服装。而他的灵魂、思想、钱包和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致力于如何穿得更好更漂亮:所以别人穿衣是为了生活,而他生活是为了穿衣。"用个简单比喻,Dandy们对自身外表的迷恋,就如古希腊那个迷恋自己的倒影一头扑进水中的美少年。

     

    Rasta 拉斯特法里教派

     

    追寻当代男装风格,我们不得不顺藤摸瓜攀到黑人文化之中,这些徜徉在街头巷尾的跳跃音符直接改变了当代的西方文化。

    Rasta本身是一门宗教,可以先如此简单理解,Rasta即黑人的《圣经》。Rasta信徒抗拒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他们向往通过移民和返回其根源“非洲”而获得拯救。同时,它将贫穷和刘芳转化成了“庄严的符号”,变成了自尊的标记。更重要的是,它以红、黄、绿这三种泛非洲色彩勾勒出了他们的“根”,弥合了数世纪以来非洲移民与往昔历史割裂开的鸿沟。

    雷鬼乐则是传达Rasta信息的一种理想媒介。典型的例子就是Bob Marley,在他身上荟萃了Rasta风格的所有精华,包括雷鬼头、卡其迷彩服与大麻,而这更构成了一种意味深长的组合,这一组合更明确了6、70年代许多年轻英国黑人体会到的异化感。同时,在Rasta不断进行演变的过程中,那些与黑人移民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白人工人阶级青年也耳濡目染,在英美两国,黑人与白人青年文化之间的关系向来敏感而互为神秘,因此,通过接连碰撞与融合,进而衍生出了许多新的风格部落。

     

    Teddy Boy 无赖青年

     

    Teddy boy是不受人欢迎的一群家伙,他们的出现就意味着暴力和摧毁。当然,相比他们的后辈——那些臭名昭著的Skinhead来说,他们的暴力其实有一定程度被媒体刻意夸大。但这依旧无损他们的名气,尽管是负面的,但他们甚至以此为荣。

    Teddy boy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的伦敦,继而扩散至整个英国。之所以名为Teddy boy,则与他们风格鲜明的穿着有关。战后的这些年轻人自由散漫,不关心学校或上班,只钟情于打扮自己和肆意玩乐。他们穿着爱德华七世时期的外套式样——那是一种宽大的西服外套,常用天鹅绒作滚边装饰衣领和口袋、内衬黑或白色高领宽松衬衫、系着一种叫“Slim Jim”的细款领带、宽松的西裤以及有着厚底的brogues皮鞋——常是麂皮的。Teddy boy们在服装上耗费巨大,他们会跑去第一流的Savile Row定制衣裳,尽管这可能意味着他们将分月支付这笔钱,但他们义无反顾。

     

    Greaser 油脂族

     

    “Greaser”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南部和东北部的街头,最早,他们都是以帮派形式出现,他们风格统一,都有着令人过目难忘的外表,尤其是他们的发型——事实上,“Greaser”这个名字也是源于他们独特的发型。这些年轻人乐于往自己的头发上抹上许多东西,例如发胶、发泥、发蜡,甚至是面霜、橄榄油和凡士林。他们一手抓着梳子,一手用发胶擦拭在头发上,擦得油光噌亮,并塑造出一个看起来“体面”的发型——这种发型通常往后梳,典型发型包括,常出现在暴徒或Rockbilly头上的Pompadour(庞巴度夫人之发)、 Duck's tail(鸭尾巴)等。任何时候,他们的发型都是一丝不苟的,不亚于Dandy们对服装的孜孜以求。而他们的服装也别有特色,喜欢穿着白色或黑色的T恤,同时将袖子卷起来,像是一幅要大干一场的架势。外套一件黑色机车皮夹克,下穿Levis501或505,脚踏一双黑色摩托靴,几乎就是标准的Greaser打扮。

    美国的“Greaser”与英国的“Rocker”看起来几乎大同小异,但有一点显著差别是,Rocker们只挚爱那些重型摩托车,而Greaser们却不拘泥于此,摩托车,或者外表跳跃的60年代凯迪拉克都是他们的爱。因此,两者走上了两条不同道路。

     

    MODs 摩登族

     

    MODs是一种典型的下层阶级的Dandy,着迷于细微的服装细节。它的起源是在1960年代初期,英国工人阶级社区的内部已建立起不少移民社区,这拉近了黑人与邻近的白人群体,MODs便是对黑人的出现予以正面响应、并试图模仿它的风格。对有着相对稳定工作的白人青年MODs来说,黑人是一个通向另一个地下世界的神秘通道,他们通过MODs风格,隐晦地对地面上的主流社会进行反抗。

    MODs的外表精致,举止节制,他们喜欢颜色体面、样式保守的西装,讲究匀称和整洁。一般都留着干净利落的短发,喜欢剃一种时髦而完美的“法式平头”,抹上不显眼的发胶,而不是Greaser惯用的油光噌亮的发油。可以说,这些工人阶级白人青年通过向往上流社会及混合黑人骨子里的反叛精神而创造了一种风格,这种风格让他们在学校、工作与休闲活动中游走自如。它悄然颠覆了西装领带的传统意义,看起来是工人阶级青年对主流社会的一种妥协,但实质上并非如此,苏格兰精神学家David Laing观察道:“他们的言行举止有些令成人难以理解;他们某些令人难以捉摸的细节在办公室或教室中显得格格不入。”这似乎就像今天Paul Smith的设计,外表严谨,内心却火热得一塌糊涂。简而言之,是一种隐晦而里外相反的结构体系。

     

    Skinhead 光头党

     

    Skinhead最早于20世纪60年代的英国萌芽,最初的Skinhead青年们都是由MODs和社区中的一些牙买加街头帮派中演变而来。一开始,这些工人阶级青年之所以勇于剃去三千烦恼丝的原因,只是单纯的为追求音乐和生活方式,而并不是后来的政治和种族因素。事实上,这些家伙既是清教徒,有着沙文主义的特点,更有着无产者的好斗精神——在后来,他们中的许多人都转型为著名的英国“足球流氓”。

    其穿着打扮和其前身MODs形成了鲜明对比,英国顶尖学者Phil Cohen把他们的打扮形容为“对典型工人的一种滑稽模仿”:寸头,乃至光头、吊带裤、宽松的Levi's牛仔裤,或实用的免烫西裤、Ben Sherman衬衫、一件飞行夹克以及擦得油光发亮的Dr.Martens鞋。这些家伙的穿着显然是对无产者元素的系统性夸大,是一种对任何资产阶级影响的强烈反叛。Phil Cohen继续指出:“MODs探索了向上流动的选项,而Skinhead则探索了无业游民向下的生活选择。”他们类似构想出的传统工人阶级社区形象——有着传统的关注焦点、强烈的地盘意识、粗旷的外表,还有倔强的男子汉气概。因此,当如今“资产阶级”影响渗透进每一个人的细胞时,这些很“酷”的家伙们却只能借啤酒和足球比赛发泄他们的荷尔蒙了。

     

    Hippie 嬉皮士

     

    或许,Hippie是本次男装字典中影响最大、最深远的一种风格,它不光局限在衣着、音乐或生活方式的范畴,而是更深刻地触摸到了宇宙中最神秘的学问的屏障。

    Hippie的起源是作为一种青少年亚文化而流行于60年代中期的美国,早期Hippie的意识及价值观来源于“垮掉的一代”,这些漫无目的的美国青年们通过倾听迷幻摇滚,开放了性意识,以及使用天然或人工制幻药剂来寻求探索“人生的真正目的”——也就是试图开拓他们的精神领域,甚至因此而借用到了神秘学、佛教密宗以及印度、北美等原始的宗教文化之类学问——因此,他们极力削弱了对物质的渴求,某种程度上形同苦行僧。在Hippie一些并不成文的规矩中,其中有一条就是,他们须遵从耶稣的指教,从不剃去头发,甚至“美髯公”亦司空见惯。而在服装穿着上来说,他们则主张五彩斑斓,那些看起来具有迷幻效果的图案更是他们的心头好。简而言之,Hippie文化的根基在于文化上的认同,而非简单通过穿着便可领会此种奥秘的。坦白说,他们对穿着的重视程度,或许远远抵不过一根大麻或一颗药丸。

     

    Punk 朋克

     

    对大多数人来说,Punk仅是一种音乐风格、服装风格。甚至在70年代,Punk文化尚未萌芽,只是雏形阶段时,它完全没有任何内容,只是面临经济危机、就业压力下,一群百无聊赖的英国痞子们借着酒精的发泄。在那些毫无节奏的噪音陪伴下,在那些赤裸裸的反叛行为下,这些来自工人、乐手、学生、农民等五花八门职业的人纷纷褪去伪善的外表,将自己的满腔不满情绪化为了Punk。

    同样的,那些不满的负面情绪亦在同一时刻转移到了服装上,这要归功于Vivienne Westwood和其前夫Malcolm McLaren,在他们手中,不仅捧出了The Sex Pistols这样最具地位、最臭名昭著的Punk乐队,同时,亦正式将Punk真真正正地作为一种服装风格而被搬上T台——那些故意做得破烂的衣服,浑身缀满的钉饰,在此之前,从未有人对此表示过欣赏。同时,这个已年近七旬的英国老太太,也从未接受过一天正规的服装剪裁教育,但却又因此,真实地将Punk的离经叛道发挥到极致。这或许就是Punk的哲学意义——英国评论家Jon Savage所说的:“历史是由那些说‘不’的人缔造的。”

     

    Unisex 雌雄同体

     

    Unisex似乎从来都是无处不在,但在我们这个时代之前,又似乎并没有真正将它摆到台面上成为风格。Unisex这一名称是在60年代被沿用开来,在开始,它就是很简单的一种否定作用。被用在当时的发型屋、美容院之类的通用之处。

    而要追究Unisex的服装风格也是极难定义的,你无法判断上古时代那些仅以兽皮裹身的状态究竟属男属女,亦无法指出罗马时期通用的长袍是否标有性别标签,或者诸如此类的无限循环问题。就这来说,它是形而上的,是与生俱来伴随着每一个人的身边的,其范畴之广,实在让人难以清晰界定。

    而在时装界,得到共识的第一次,是在1966年,由Yves Saint Laurent创造的Le Smoking(吸烟装),他让女人挽起了长发、架上了香烟并穿上了混淆性别的长裤,这一经典画面被Helmut Newton用照片记录了下来。在这之后,Hedi Slimane执掌下的Dior Homme则打破了男性僵局,并让人随之联想起首个妖冶得分不出性别的明星——David Bowie;并因而让我们读懂了Raf Simons的“第四性”——属于青少年的,因未发育,而与男性、女性乃至同性恋而区分开来的第四种性别。毫无疑问,Unisex并非是一种一眼辨明的风格,它更多是属于一个哲学问题而存在。

     

    Metrosexual 都会青年

     

    若提到当代城市雅痞男性的风格写照,那么我们不能不提与之关联的词——“metrosexual”。众所周知,“metro”这个单词主要指大都市,而在90年代,“metrosexual”一词首次被记者Mark Simpson创造了出来——但事实上,其原型早在19世纪英国小说家Maugham的笔下为人熟知——那是典型的中产阶级都会男青年。“metrosexual”专指生活在大都市中,21至35岁左右,有钱且热衷于时尚与漂亮,甚至具有女性化特征的体面男士。在当时,只有在时尚杂志或一些时装品牌广告中才会出现如此男性的身影。但在今天,“metrosexual”却越来越深入都市男性群体中。

    其缔造人Mark Simpson指出:“典型的Metrosexual男是一个富裕的年轻男子,生活在都市的黄金地段——因其有着最好的商店、最好的俱乐部、最好的健身房和发廊可供他挥霍时间。他可能是同性恋、异性恋或双性恋。但这完全无关紧要,因为他显然是将自己视为了终生爱情对象,他的性取向根本是随性所欲。同时,他在专业领域内亦游刃有余,例如建筑、媒体、流行音乐或体育。不过说实话,这些玩意完全是他满足男性虚荣心的好手段。”

    而说到最典型的metrosexual男,人们几乎毫无异议地将票投给了David Beckham,除此之外,Brad Pitt和澳洲游泳选手Ian Thorpe、球星C.Ronald也都被认为是好榜样。

     

  • 80年代的西欧电影业曾出产过大量以非洲食人族,或蛮荒原始部落为题材的CULT电影,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亦千篇一律。基本上,不外乎一个以Harrison Ford为蓝本的男主角,一个以娇丽似Brigitte Bardot的波霸女主角,不小心误闯至原始部落。而通常,他们一开始并不以为意,直到一见那散落一地的碎骨,抑或一个个串成珠串的骷髅头晃荡至自己眼门前,方乃大呼小叫,随之,开始一段伴随着香艳与鲜血的亡命之旅。

     

    确然,那一根根白骨,一枚枚头骨,寻常人看来,都是能骇破人心脾的玩意。尽管人人皮肉下藏着206块骨头,但多数人宁愿每天擦拭表面肮脏的皮肤,也对皮肉下的根根基底视而不见——甚至是敬而远之。因在现代人们的潜意识中,骨头向来都与死亡、痛苦之类的负面词汇联系在一起。这一点在殖民时期的海盗文化中被加倍放大,海盗们给船只挂上骷髅图案的旗帜的行为,其实与动物们撒尿以划分地域如出一辙——其产生的作用亦等同于二战后兴起的PUNK文化中的骷髅——始终是给外来者施以恐惧的符号象征。穿着、佩戴上了骷髅图案的家伙,即使之前是个神经兮兮的懦夫,也转瞬间不可一世了起来,他好像逢人就在叫嚣:“我很危险,别碰我!”

     

    但是,流行文化天生有种转变事物属性的魔力,这种魔力之大,能达本末倒置的地步。亚文化能成主流文化,少数人也能扩散成多数人,同样,恐惧也能平易近人——甚至是滑稽可笑。这种影响是方方面面的,既有从时装渠道传达出的——时装设计师Alexandre Herchcovitch在他2010秋冬季男装系列中,将所有模特都清一色化妆为一个骷髅头。但显然,走在光天百日下的骷髅头是无恐怖可言的。更可笑的是,美国街牌LRG也曾在前两年出过一款骷髅印花帽衫,穿上它,将拉链拉到头顶,你就化身为了骷髅。美国说唱歌手Kanye West曾穿过它——看起来很滑稽;流行艺术家Kaws最拿手的就是玩弱化骷髅的把戏,将原本恐怖的事物,变成了状若可爱的玩具,这或许是他受欢迎的原因。

     

    但事实上,不论是“恶骷髅”还是“善骷髅”,其意义都是不准确的。骷髅就是骷髅,本身并不带任何倾向。一家名为Eizo的高端显示器生产商最近推出了他们2010年月历,找来了香艳名模出镜,却是用X光拍摄,虽摆的都是性感撩人姿势,但你啥都看不到。却似乎切中了白骨文化的要害。

     

    佛家里早在千百年前对此研究透彻,因而有了大名鼎鼎的法门——“白骨观”——个人从细枝末节开始观象,逐渐将自己观象为一尊骷髅。唐伯虎亦曾作诗:“前程两袖黄金泪,公案三生白骨禅。”说的就是他个人对肉身白骨的见解——几近此法门要义:“此观成就,一切贪爱自然消亡”。既为白骨,便无一切爱欲情愁。还你一个本来清净自在面目,如此白骨,才可堪为不偏不倚。

     

  • 你对暴发户这个词语留存着什么样的印象?是90年代身长不及五尺、志气誓与天比高,敢把帝国大厦买下来的日本人,还是与店家闹脾气,一发狠便甩出两万个钢镚儿的山西煤老板?

    暂且抛开赤裸裸的“谁更有钱”的问题不谈。光从审美角度对比两者外貌情况,来看看他们的不同。

     

    横井英树,买下帝国大厦的日本人。他是个非常有特色的日本暴发户,凭借残忍的投机手段和飞涨的地价成为亿万富翁的野心家——尽管当他在1997年买下帝国大厦时已是年过八旬的老人,但他依旧对外表一丝不苟。身高目测1米6的他,头发染成漆黑,一律中分,向后梳得溜光。惯常的打扮是,上身一套两颗纽扣的蓝色西装,内穿白色衬衫,再配上精致的领结,手中拄着一根纯银手柄的拐杖,更拉开了与普通富豪们的差别。

     

    相比起来,我们印象中的山西煤老板们更具特色。曾有幸在机场见过十几个人的队伍,一溜儿的LV Monogram斜跨在胸前,不是制服,胜似制服。他们对服装本身并无兴趣,之所以购买,也只是为了一掷千金的行为本身,因此与考究的日本富豪不同,他们更着重价格以突显身价。

     

    但是,山西煤老板却已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多说无趣,暂且打住。最近的新热门,是非洲的Dandy。

     

    在刚果当地,一群精于衣着的家伙们几乎是创造了一种新的风格,被定名为“Sapeurs”。这些家伙在人群中一眼就能跳脱出来。他们喜好着一身同款的设计师西装,架着一副金光噌亮的墨镜,嘴上叼着粗粗的原叶雪茄或烟斗,时不时还会抽出胸前的手绢擦擦自己的皮鞋,完全状若90年代欧美最富有的那些绅士——如果你能够无视那些过于浮华的配饰的话。他们对品牌也要求严苛,敞开衣领一看,尽是Dior、Prada或Gucci。当地所流行的这种风气似乎比国内的煤老板还奇怪——他们并非真的是那么有钱——但对衣着的考究程度又不下于日本富翁。

     

    据说,这最早要追溯至20世纪初,当时的法国人和比利时人头一次到刚果,给刚果打开了一扇了解世界的窗户,后来络绎不绝的旅客们给当地人带来了巴黎的衣服、鞋子、配饰及打扮风格。

     

    如今,这些“臭气相投”的家伙还创建了私人的专属club“Le Sape”,甚至建立起了一套并不完整的行为守则,譬如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衣着的完整之类的规章。当他们成群地走在当地颓败的社区间,更显突兀。这无疑是个既矛盾的地方,刚果是个贫穷之地,而他们又像美国的那些Hip-Hop歌手一样炫耀自己。象征着大价钱的衣着被浓缩为了一个身份符号,被他们像创口贴一样贴在身上。某种角度来说,这些“Sapeurs”和国内暴发户并无二致,因出发点的问题,就算再怎么考究和奢侈,归根结底也都是皇帝的新衣罢了。

     


     

     

  • 1.

    在1953年的罗马街头,一个记者,一位公主,驾着一辆轻便的小摩托车悠闲地穿梭在罗马的街头巷尾。公主穿了一袭半截式衬衫蓬蓬裙侧身坐在后座,轻轻从后边双手环抱着一身英挺灰色西装的他,在罗马的每一条大街,每一个弄堂中都留下了她咯咯地欢笑声。在这部派拉蒙公司拍摄的传世经典中,我们所能看到的不单是奥黛丽赫本所饰演的安妮公主的一次离经叛道,也不光是又一次能同时赚人泪与笑的动人情感,甚至也不止是英俊潇洒的记者格里高利派克由此与奥黛丽赫本结下一世的真挚友谊——更深层次的,是意大利式生活模式的一次广泛而具永久性的传播——这么说似乎有些煞风景,但依旧需要揭示清楚的是,《罗马假日》(Roman Holiday)能感动影迷多久,意大利的精粹就能传承多久。

    那么,在这部电影里,所谓的意大利生活精髓究竟是什么呢?是罗马承载深厚历史的城市建筑,是罗马人悠闲晒太阳的生活节奏,还是奥黛丽赫本一身身剪裁适宜的典雅裙装?其实在资深影迷的眼里,就算这些加起来,恐怕都抵不上一辆载着格里高利派克和奥黛丽赫本漫行在大街小巷的摩托车。

    普通人可能不解,须多品几遍你才明白它的可贵处。奥黛丽赫本的清丽脱俗和格里高利派克的俊朗倜傥固然般配到叫人心服口服,两人间必然是无花果的恋情也定是引人入胜,但真正挠到人心痒的,是那辆象征着自由的摩托车。驾上它,顿时就抛却了世俗,抛却了烦恼,甚至抛却了躯骸。其妙用就如同嫦娥所偷食西王母的不死药一般,就此与这世间的凡夫俗子们划开界限。抖一抖双脚,从地面轻灵地起飞升空,直入“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奇妙境界。

    这颗超凡入圣的“灵丹妙药”就是Vespa,意大利国宝级摩托车品牌,其儒雅的款型也被台湾人称作“小绵羊”。如今,它的足迹早已几乎遍布全世界的大街小巷。而驾驶它的人,不论男女老幼高矮胖瘦,十之八九也必然有个同样的心结,即无须它要跑得多快多猛,只求它能驮着自己潇洒起飞。不说像嫦娥奔月那样翩翩然,即使能学得格里高利派克的一半神髓,这辆价格不算便宜的Vespa便已值回票价。

    2.

    每样创作品都天生著写着隐形的条形码,上面清清楚楚地列出创作者的思想背景,逻辑过程以及何方人士。这是一套高深的解码过程,够资历的鉴赏者通过“望、闻、问、切”,便能跟你分析清楚同是意大利人,为何Romeo Gigli的色彩会如此天花乱坠,而Giorgio Armani却能在当初唤起大家对大地色系的热爱。

    由此理,Vespa也注定只能由这些生性烂漫,恣情不羁的意大利人创造。谈起Vespa的历史,曲折得有趣。在经历了失败的二战后,意大利全国进入了工业经济灾难性的倒退,原先的航空业的Piaggio公司亦面临物资短缺和资金困难的窘境。无奈下,Enrico Piaggio,公司创始人Rinaldo Piaggio的儿子毅然决定离开航空领域,转而设计出一种当前负担得起的国民交通工具,以解决国内群众的燃眉之急。Piaggio的第一个项目,就是被称为“Velte”的机车,由设计师Vittorio Belmondo设计的MP5型号,在概念上,始终被大众认为是日后Vespa之前身。但事实上,两者还是有着相当差异。Vittorio Belmondo最初设计的机车,前翘双须,后臀丰满,简直活似一个蜗牛——还是驮一个壳的——而它尾部的设计更因太过臃肿,常常容易蹭脏驾驶者的裤腿,一点都没有潇洒可言。若果电影里的格里高利派克和奥黛丽赫本是骑着它漫游罗马,恐怕一圈下来,赫本的白裙早就沾满斑斑油渍成了像Alexander McQueen设计的泼墨长裙。设计完成后,那些工人们嬉笑间给了它一个花名“Paperino”,在意大利语中是“唐老鸭”的意思。大老板Enrico Piaggio看了这奇怪的外形眉头一皱大为不喜,驳回了设计,并建议他使用更多航空领域派生出的空气动力学知识。

    其实从设计终旨和外形上来说,现代Vespa真正的雏形须追溯到二战前美国内布拉斯加州(Nebraska)设计的库什曼滑板车(Cushman)。库什曼呈橄榄绿色,结构设计轻巧精密,最初是作空降部队和海军陆战队的运输奇兵。打仗时也曾立下奇功,那时纳粹为防美国人大举进军,曾战术破坏了意大利东北部白云石山脉间(Dolomites)的道路和桥梁,没想到的是,美国大兵们就这样驾着它轻巧地绕过这段山涧间的荒路,为纳粹军们记忆犹新。

    1945年,Piaggio将设计出第一架可升空直升机的意大利工程设计师Corradino D'Ascanio挖角了过来,全权负责Vespa的设计重责。

    Corradino D'Ascanio甚为固执,带着恃才傲物的骄傲。从第一天接手Vespa起,他就拒绝去碰上一任设计师的成品乃至草图,一切都须重头开始。其实,这个穿着合身西装,一丝不苟的光头佬在此之前压根不会骑摩托车,甚至从没碰过。从他“门外汉”的角度认为,像骑马一样提腿跨上去太不方便了,一点也不符合适合男女老幼的国民交通工具的标准。在一个周末早晨,他很自然地就决定了Vespa的重要特色——前置把手,车身中空,后座马达——这种结构方便了人们轻易坐上去,而不是骑上去。这也不会容易蹭脏姑娘的裙摆,或者是遇到身材短小的人跨不上鞍的尴尬。

    新的设计被命名为MP6,线条流畅,比例精确,且因Corradino D'Ascanio的航空出身,在许多技术上都融入了当时首屈一指的航空科技。老板Enrico Piaggio一见到就心生欢喜,他迈着轻快步子一屁股就坐了上去,双手一抬,正好搭在前置的把手上,手腕一转,发动机“嗡嗡”的轰鸣声响起,他立即大声叫道:“Sembra una vespa!”(这是黄蜂的声音!)

    1946年4月,Piaggio公司旗下的Vespa摩托车正式向当局提交摩托车设计专利,继而米兰博览会上公开亮相,各地订单纷至沓来。随之,Vespa的辉煌就此起飞。

     

    3.

    罗兰巴特曾解析,穿着的服装不外乎是个人内心的投影。佛说的更彻底,“世间一切有为法,唯心造耳”。而人们对交通工具选择亦不外如是。性格使然,有些人生来就狂爱Harley-Davidson这般用生命燃烧的速度,而有些人则更青睐于Vespa、Lambretta之流的不疾不徐,自由自在。

    Vespa式的价值观塑造其实与60年代兴起的MOD(Modernist)文化分不开关系。60年代的英国,经济腾飞,工作大把,小时候吃过苦头的年轻人方知甜滋味。而因为有了独立的经济能力,他们把不少精力花在娱乐扮靓上,这较之他们的上一辈自由许多。除了标志性的Fred Perry Polo衫外,Ben Sherman的箭靶T恤、宅身西装、Rayban墨镜、Clarks沙漠靴或一双Dr.Martens之外,一辆轻便的Vespa小绵羊机车也是赶时髦家伙们的指定装备。通常的情况就是,这些年轻人周一至五勤快工作,一到周末就拿出衣柜中最漂亮的衣服去彻夜狂欢,而因为有了Vespa,他们也不用担心赶不上最后一班公车之类的糗事。

    在2004年被翻拍的电影《Alfie》里,Jude Law所饰演的花花公子Alfie则重新刻画出了一个现代版MOD的形象——实质上,称之Dandy或许更为恰当。但可惜,真正意义上的Dandy绝没可能赶上Vespa的年代——男主人公Alfie信奉“衣着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语言”。因此他衣着考究,穿一套Tom Ford时期的Gucci西装,粉红色衬衫及Prada皮鞋;喷香水时,甚至也不忘给“下卧铺”的兄弟来上点儿,足见情趣。但这是个落魄的花花公子,以开豪华房车为生。在平时,他的交通工具是一部蓝白相间的Vespa,载着他,和他各个女朋友,徜徉在曼哈顿的大街小巷。

    此外,Vespa在好莱坞的大小电影中绝不乏身影,无论是《天才瑞普利》、《本杰明·巴顿》、《致命译电》还是《罗马罗马》,它均示人以自由潇洒的形象。港人欧阳应霁也曾专文讲述Vespa,一番赞美后也不忘结尾处自嘲:“根本没有任何驾驶执照的我,所谓爱车也光是经过汽车陈列师的橱窗目瞪口呆地看。”实际上,这何尝不是意大利生活模式成功传播的最好证据?英国老牌时装设计师Paul Smith甚至还三番两次地为Vespa“换新装”。而运动品牌Adidas也曾以Vespa为灵感,多次创作了新鞋款。

    这一切虽都是附加价值,但实际上正是这种无形资产才最值钱。可以说,如果没有《罗马假日》在1953年的热映,Vespa恐怕也远不能推广至全球市场,乃至于孕育出自己的品牌精神。实和虚,有形和无形,向来是相辅相成的——正如同Vespa和Harley-Davidson,少了任何一个,马路上都会缺了一份精彩。

  • Tiffany 2010-2011年度Blue Book华贵珠宝系列将在2010年10月在中国闪耀亮相。该系列的手工设计再现了自然与珠宝的完美结合,灵感来源于方方面面,除了极致奢华的经典,也不乏充满趣味的动物。让珠宝本身更现文化的多样性。

    1845年,Tiffany的创始人Charles Louis Tiffany首次推出了Blue Book产品目录的概念,专门用以展示那些规格最高的珠宝,这在当时是一项相当先进且便利的私人交流方式。并且,凡登陆在这辑Blue Book上的珠宝,也都不小名堂,这些典藏珠宝几乎奠定了Tiffany在美国珠宝设计界的重要地位。

    时光流转,Blue Book的内容已从简单的设计图演变成了精美照片,封面也从当年的海军蓝变为了现在的Tiffany蓝。当然,在网络如此便利的今天,人们确已无须产品目录的功能。但其重要性依旧不改,原因在于,少数精美制作的产品手册已成信息载体转而成了收藏艺术品本身。